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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中央:应建立教育类广告管理专门性法律、法规、细则

2019-03-02 23:15:09
中国青年网北京3月2日电(记者 李华锡 王龙龙)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对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和教育类广告监管的不断强化,与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教育类广告内容规范性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善。然而,各种考试、招生、培训等相关广告还是层出不穷、花样繁多,虽然有利于促进教育供给和需求的对接,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制约着教育的良性发展。此外教育类广告中所体现的价值导向是否符合国家的教育政策、教育类广告投放的密度等问题也容易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记者了解到,今年两会,民进中央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加强教育类广告管理的提案》。民进中央认为,加强教育类广告的管理工作,是提高我们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题中应有之义。

民进中央认为,当前教育类广告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内容:一是缺乏针对教育类广告的专门的体系化的法律规范。教育类广告属于广告的一个分支,2015年修订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只在第二章第二十四条明确提到教育培训类广告的内容规范,《广告管理条例》也仅在第十一条明确提及教育类广告。尚未形成体系化专门针对教育类广告管理的法律法规。

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对教育类广告管理不够重视,各地县级以上的工商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行使对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权。但广告监督管理部门将加强广告监管的重点领域放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食品、医疗服务上,对教育类广告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寒暑假期间对教育培训类广告的专项整治活动,缺乏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教育类广告活动进行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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