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老师上课的时候尽职了,真的需要学生下课再补课吗?这是一个用心不良的假命题,老师上课的时候尽职不尽职,真的是“学生下课再补课”的充分必要条件吗?
有考试,就有差异!
古今中外,有学习必有考试,有考试必然产生差异。俗话说“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老师的作用仅仅是外部因素,对孩子发挥影响作用,而不是决定作用!无论多么优秀的老师,教育一群孩子,都不可能让每个孩子在考试中都达到同样优异的成绩;强如“至圣先师”孔老夫子,教育学生3000,其中贤人也不过72,优秀率仅为2.4%!
学习的主体是学生,而非老师。学生学习成绩的优劣,根本地取决于学生自身综合素质的好坏。学生的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习惯等综合素质,直接决定着学习效果;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段子:老师每天带着学生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然而畅游一段时间会发现:只有你一个人上岸了!然后你还得返回,一个一个去捞;有些人昨天捞上来,今天又掉下去了,还得再捞;在你喘息的时候,你会惊恐地发现,还有往回游的!这当然是个善意调侃,但是也确实较好地反应了教育教学过程中,学生学情存在巨大差异的客观事实。
有差异,就有需求!
学生中的学情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这个差异性主要来自于学生自身的综合素质差异,学生智力水平、情商状况、精神意志力、耐挫折能力、心理素质、兴趣习惯等都有很大不同,这就决定了学生学习能力的大小强弱,进而决定着学生学业水平的高低;与此同时,家庭教育环境、社会风气、学校教育教学状况、任课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等,也都对学生的学业水平产生着重要影响。
有差异就需要弥补,学习成绩上的差异导致“补课”应运而生。这个“需求”主要来自于家长的焦虑和担心,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生存和发展压力增加、竞争激烈,家长的“望子成龙”厚望与“不能让孩子输在起跑线”,通过“补课”使焦虑和担心得到舒缓;学差生通过“补课”,也确实可以较快地提高成绩,两相辉映的结果,让“补课”行为蔚然成风,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有需求,就有市场!
家长和学生有“补课”的客观需求,必然推动市场大力发展。从“小打小敲”的大学生家教,到校外辅导机构的“异军崛起”,再到在职教师中小学的“违规参与”,一步一步使辅导补课市场日益壮大。“补课”原本没有错,查漏补缺,弥补学生学习上的“短板”,使之快速进步;但是在职中小学教师的参与,尤其是与校外辅导机构内外勾结,以非法牟利、损害学生利益为目的的“补课”,就严重违背了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破坏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加重学生课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因而,才有了国家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辅导”,整治校外辅导机构的违规“补课”行为。
“补课”可以有,但是必须合理合法。尤其对于校外辅导“补课”,必须规范、合理、合法,能够适应学生兴趣多元化发展的需要,能够成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能够公平公正有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能够价格合理不加重学生家庭经济负担。“补课”的存在既然具有必然性,那么就应该让“补课”行为合理、规范、有序的发展,才能够更好地造福广大群众和学生。
老师上课的时候尽职是必须的,况且每位称职老师也都是这么认真践行的,这是老师的基本素养和良知!但是,学生下课后究竟需不需要再“补课”,真的和老师上课尽职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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